财政部发布珠宝首饰评估准则

2011-12-15来源 : 互联网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对珠宝*饰的评估业务行为,财政部今日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饰》。

珠宝*饰,即珠宝玉石或者用于饰品制作的贵金属的原料如**等,不仅具有收藏价值,同时也是不少人经常佩戴的**品。其价值如何,是拥有者非常关心的一件事,目前各类评估师鱼龙混杂,出具的评估报告也千奇百怪。

为此,评估准则明确,从事珠宝*饰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有财政部门颁发并在业务范围中标明“珠宝*饰艺术品评估”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注册评估师执行该项评估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珠宝*饰评估业务,应当考虑珠宝*饰的品质因素及其他因素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如来源(出处)、历史、名人拥有、名师制作、品牌、稀缺程度等,并对其进行鉴定和品质分级。

该准则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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