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饰企业需慎防“三角债”扯断资金链

2015-05-17来源 : 互联网

国家***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高达5.5%,央行决定从6月20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今年第6 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央行的货币政策在有效收回流动性的同时,也加大了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银根紧缩让不少企业面临资金紧张的窘境,而对绝大多数灯饰照明企业来说,更须警惕行业流行多年的“三角债”,一旦资金链被其“扯断”,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角债”犹如定时炸弹

所谓行业“三角债”,是对产业基地里,企业之间通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为:商家欠成品企业的债,成品企业欠配件企业的债,配件企业又欠更上游原料企业的债。又或者出现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投入—产出—积压—拖欠—再投入—再产出—再积压—再拖欠。由此,企业与企业之间就会陷入“大生产大赔、小生产小赔、不生产也赔”的恶性循环。而古镇特有的支票月结和物流运输企业“托运垫付”的功能,也为“三角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由于支票月结和“托运垫付”在灯饰行业盛行多年,古镇目前所形成的模式基本上是:厂家出货,把货送到(客户或厂家指定)货运公司,物流企业根据厂家的要求注明收款方式(代付或不代付,代付方式占了大多数),把货发到目的地。货送到之后再根据厂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将货款收回。物流企业一般会向厂家开具30天至60天不等的预期支票。而厂家会用这些预期支票,再从某供应商处采购生产资料,在这期间,很多企业之间都会使用支票来进行结算,物流企业承担代付风险的同时,也掌控了某段时间的现金支配权。商家、厂家、物流、配件等“三角债”关系便纠缠不清。记者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三角债”现象非常普遍。企业为了拉拢客户,大多与客户采取月结方式,几个月结一次款的也属于普遍现象。

随着国家*近实行紧缩货币政策,央行接二连三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提高企业贷款利率,银行受到政策影响,加上基于对业绩的考虑,不敢向负债率较高的和信用观念比较淡薄的中小企业轻易贷款。这样的状况造成大量企业资金链紧张,无法如往常一样按期支付供货商货款。而工厂生产需要原材料,资金不到位就会进入“负运作”状态,假如某个环节资金不足,资金链断裂就成了必然。

中小企业:**通路受阻

自2009年起,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各种调控,下游的灯饰照明行业受到*大的影响。市场不景气、原料成本上涨让厂家经营艰难。据业内人士透露,今年家居灯饰和节能灯企业的日子非常不好过,6月以来,这两大品类已经有15%的企业处于停工和半停工状态。习惯于“三角债“等行业潜规则运作,随着银根进一步紧缩,现金,这根救命稻草迟迟难以获得。甚至有企业老总感叹:今年比2008年的金融危机还要难过。“2008年的时候,在银行拿*,几乎可以以基准利率贷款,而今利率至少上浮 10%,一些企业拿到的银行贷款,利率至少上浮20%。”位于古镇曹三工业区的一家水晶灯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对周转资金的需求并不多。然而,中小企业一旦想更上一层楼,就会遇到发展缺少资金的瓶颈。“一般来说,以年资金周转率8次为计,如果要达到5000万元年销售额,企业大概需要625万元的流动资金,加上固定资产,注册资金就需要1000万元左右。”一位多年从事公司财务工作的陈女士对记者说。“中小企业**本来就不容易,能募到这么多资金更是少之又少。”

从事LED室内商业照明产销4年多的周先生这一阶段忙着跑中山各大金融机构。“我们中小企业贷款很难啊!”这是他多次借款碰壁后的感慨。周先生经营的LED企业,去年销售额超过两千万元,但**能力不容乐观。他说:“出于盘活资金链的需要,想贷款200万元,但银行就是不放贷。”周先生还告诉记者:“由于去年物流地震事件,供应商目前一般是当月****,而经销商却仍比较喜欢托运垫付,有时资金比较吃紧。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夹在中间的中小企业,就需要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不敢放开拼搏发展。”

据了解,民间借贷虽然好借,但利息太高,一般是月利率一分五到两分,贷款100万元,一年要还利率至少60万元。不少老总都表示,除非是短期拆借,民间借贷这条路也走不通。

企业应分摊风险

中小灯饰企业为避免受到“三角债”威胁,应考虑转变思想,分摊风险:

在现阶段危机重重的行业中,企业应该稳健地控制货款的支付和回收,每月固定时间与经销商和配件供应商结清款项,**“托运垫付”等手段,避免“空头支票”和资金回笼周期长等风险。同时要积极尝试新销售渠道。某照明企业为品牌大企业代工,但由于一直无法摆脱在代理商、批发商面前被动生产、被制约的局面,更无法摆脱产业基地经常面临的“三角债”问题,始终艰辛维持经营。为改变这种状况,该厂投资开了网上商城专营店和淘宝店,聘用6名员工专门做网店,据说目前每月流水有近60多万元。

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己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法律咨询是必要的。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申请财产保全,以**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标签: 灯饰企业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