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翠屏区南城工商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彭某称其于1月16日在南城辖区内购买一水晶项链,因商家称要为项链“开光”,因此并没有马上把项链拿走,而是交了1000元定金。
近日,翠屏区南城工商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彭某称其于1月16日在南城辖区内购买一水晶项链,因商家称要为项链“开光”,因此并没有马上把项链拿走,而是交了1000元定金,约定于19日拿货,并付清余款。然而在拿货时,发现珠子变小,疑被商家调换,遂要求退还定金,因商家对此拒不承认,遂要求工商所对商家进行处理。
经查,彭某与商家的买卖合同成立,彭某确交付1000元定金,但对于是否更换了项链一事,无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工商所对彭某在商家门口大吵大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维权应该走合法途径,同时责令商家禁止从事类似于项链“开光”之类的封建迷信活动。
经该所干部的耐心调解,彭某以相同的折扣另行购买价值980元的饰品,商家退还20元现金,彭某与商家对此结果都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