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查处十余起,罚款50元不扣分德州新闻网讯 10月13日,德州市民的朋友圈里一则“车内悬挂饰品小挂件将被罚款50元扣2分”的消息被频繁转发,引起了热议。10月15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求证获悉,以上消息属实,车内挂饰影响视线将罚款50元,但不扣分。“近期交警查车,主要检查灭*器、三角警示架、拖车绳、前挡风玻璃年检标、保险标以及晚上市区开远光灯、内室镜悬挂饰品小挂件等几项内容”,这是连日来网传的一条消息。而在现实中,不少驾驶人会或多或少在车辆后视镜悬挂饰品,对这样一条规定也自然会有关注。“挂了饰品就会挨罚,未免有些太严格。”不少车主也表示,法律有要求就该遵守,不少驾驶员已开始将车辆后视镜的饰品取下。“车内不允许挂饰品而且要罚款,我还是**次听说。”市民崔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脸茫然地表示,“不过,安全**,取下车内的挂件,对行车来说多了一份安全**。”
这条信息是否属实?记者向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求证。交警部门表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影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之规定处以罚款50元,不扣分。
此外,交警**四大队在13日夜查行动中,共查处2起“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影响驾驶人视线物品”交通违法行为。截至14日晚,该大队共查处10起此类违法行为,不少驾驶员受到了相应处罚。“车内挂件看似小,但它妨碍驾驶人的视线,一旦发生事故就来不及了。”执勤交警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的查处力度,争取从源头**危险发生。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不要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和放置影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同时提醒部分市民,故意造谣传谣扰乱社会*安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肖华荣徐立建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