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变革”,随着网购的不断发展,电商行业几乎呈井喷式增长,有网购必然需要快递服务,但随着快递业的快速发展,而国家对此管理尚不明朗,一些无良快递公司在承接快递业务的同时,通过非法渠道向外出售客户的信息。公民隐私安全令人担忧。因获取的客户信息资料真实,以致因快递单信息泄露引发违法犯罪的案例正逐渐增多。
据了解在十堰绿松石行业内已经出现多次客户信息泄露,更有甚者不法商家和不良快递员工联手上演无间道,恶意盗取客户信息后添加客户**,通过**推销伪劣商品,在绿松石的产地十堰目前这一乱象待规范整*,“电商大战”过后,将会催生大量的快递包裹,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大的犯罪活动空间,需引起高度关注,采取有效的防范打击措施,遏制违法犯罪蔓延。
律师:快递员“网上卖单”*高可判三年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有人参与 “网上出售快递单的行为不仅是侵权的,如果出售收集快递单的情节严重,还构成犯罪,*高刑可判三年。”近期,“快递公司员工私下买卖单号, 单号被放到网上售卖”的报道引起热议,律师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行为可构成犯罪。
近期,快递员工私下出售单号的秘密被媒体揭露出来,这些单号居然通过网络大量出售贩卖。一时间,网售快递单号的消息和调查遍布互联网。这些报道显示,已经有大量的用户信息遭到泄漏,个人隐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用户该如何**呢?
律师介绍,快递员贩卖个人信息,并通过网络售卖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快递员的这一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比如贩卖他人信息引起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或者贩卖数量*大等,这个快递员就构成了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介绍,“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就包括了从事货物运输的快递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他们在履行职务中能够搜集到各种公民的个人信息。
同时奉劝那些使用非法手段梦想一夜**的不法商家和个别不守法的快递公司员工,做生意诚信守法经营才是正道,靠歪门邪道终究是走不了多远的,法网恢恢,等到身陷囹圄的时候再后悔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