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销会已经结束了,我的鞋子换回来还有希望吗?”近日,市民徐女士拿着一双鞋到县消保委投诉。原来,徐女士此前带孩子到杭州游玩,赶上18创富特卖展销会。特地在一家童鞋展位前,为孩子选购一双棉皮鞋。因为急着要乘回德清的公交,徐女士将钱直接交给了售货员,票也未拿接过装了鞋的袋子匆匆就走了。
第二天,为新鞋配鞋垫时,她居然发现鞋是一大一小:一只33码,一只34码。徐女士赶紧电话联系杭州的亲戚,让他们帮忙去展销会找当初卖鞋的商家。哪知等来的却是展销会已结束,所有展销商都撤场了的消息。一筹莫展的徐女士在朋友的指点下想到县消保委来“碰碰运气”。
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徐女士可以找展销会举办方解决。该工作人员迅速上网查到展销会举办方联系方式,开始帮助徐女士解决。最后,厂家愿将鞋放在便于徐女士前往的展会举办方处,让她随时去换。
时近年末,各种农产品、服装、年货等展销会纷至沓来,因其品种繁多,价格实惠,因此很受市民的欢迎。但因展销会临时的特性,不少消费者因害怕遇到类似徐女士的事情,购物时心中不踏实。每到年末,县消保委接到的类似投诉也不少。
为使大家能在各展销会上安心购物,县消保委提醒:在展销会上购物,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凭证且留下举办方电话,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另外也提醒各展会的组织者和举办方:办展销会时要将举办方电话、监督投诉电话标示在进出口等明显地方,以方便消费者维权。
免责声明:内容来源于网络,本站不保证所有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核对情况属实,对该内容进行下架删除。[删除申请]
温馨提醒: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规避加盟投资风险,3158招商加盟网建议您在投资前务必多考察、多了解,降低创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