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郑州市的施华洛世奇专柜,其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都高调宣称所售产品皆为水晶。而在其官方网站和产品质保卡上,“仿水晶”的说明却很难被找到。目前,工商部门已对施华洛世奇专柜在销售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事件
上千元的水晶吊坠
原是“仿真饰品”
农历七夕节将至,前日,魏先生来到郑州一商场为老婆选购礼物,并在施华洛世奇专柜买了一款水晶吊坠项链,价格为1180余元。
回家后,魏先生翻看包装盒时,无意中发现盒背面的透明不粘胶贴上用很小的字体注明是“仿真饰品”。而在产品的质保卡上,有繁体和简体两行小字,上面这样介绍:“这是……并采用**的水晶创作制成的精品”、“这是……并采用**的仿水晶创作制成的精品”。
“水晶”?“仿水晶”?魏先生回到专柜咨询,但得到的答案是,店内所有的商品都是仿水晶制品。
“买项链时,导购员向我推介说这是水晶的,根本没有说是仿制品。”魏先生说,他提出退货,但店方表示商品质保卡上已注明“售出不予退换”。于是,魏先生投诉至郑州市杜岭街工商所。
调查
“华丽水晶”实为昂贵玻璃
昨日,记者登录施华洛世奇中文官方网站,发现在网站*页的宣传语中有醒目而繁多的“水晶”字样。如:“水晶项链系列的设计作品,饰有品牌备受赞誉、**切割的透明和彩色水晶”等。点开每样产品,其介绍上也都注明是“水晶”。
记者在网页的*下方注意到,有一行小字写着“所有施华洛世奇产品均为仿水晶摆件或仿真*饰”。“在这么不显眼的地方用小字来标注,反而是一些大字都显示着‘水晶’字样,这显然会误导消费者。”魏先生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施华洛世奇公司1971年进入中国市场,目前已经发展了40年。该公司总部设在奥地利,是一家专门从事人造水晶(高铅玻璃)及相关制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其产品主要用于时装、灯饰、摆件等装饰品。
说法
产品定名“存猫腻”
此类仿真饰品应如何定名?昨日,记者查询GB/T16552—2003《珠宝玉石名称》,定名规则明确规定:“仿宝石”一词不能单*作为珠宝玉石名称,在所模仿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冠以“仿”字,应尽量确定给出具体珠宝玉石名称,且采用如“玻璃”或“仿水晶(玻璃)”。
对此,工商部门曾专门责成整改。2008年7月2日,河北省工商部门通报称,河北省工商局在市场监测中,所抽取的施华洛世奇产品经检测为100%玻璃,可该产品却在说明书中标称为“施华洛世奇水晶”,*饰定名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工商部门认为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欺诈,责令其整改。打印转发关闭分享到:
声明:
1、任何注明“来源:3158饰品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3158饰品网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3158饰品网”,否则,3158饰品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任何非注明“来源:3158饰品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3158饰品网转载该资料,并不代表3158饰品网同意其观点,3158饰品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该资料仅供读者参考,请自行甄别,判断真伪。
3、因为作者的信息不明等原因,3158饰品网使用部分文章、图片等资料的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相关权利人可与3158饰品网联系。